时间:2018/1/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一、汝城县委组织部在“三类人员”选配工作中履责不力。汝城县委组织部在“三类人员”选配考试阅卷工作中组织不严密、监督不到位,未按规定制定阅卷工作方案,未安排人员对阅卷现场进行监督。阅卷时,未密封参考人员信息和集中保管通讯工具,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出现阅卷人员随意接打电话和中途独自出入、应回避人员参与阅卷复核和统分工作等问题,导致汝城县重新举行“三类人员”选配考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考务工作组组长何德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监督保密组组长何忠良,县委基层办主任、考务工作组成员李强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组组长孙朝初,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干部组组长、笔试阅卷工作临时指定负责人朱明志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群利进行函询谈话;对参与选配考试阅卷的其他7名责任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

二、安仁县永乐江镇党委、安仁县委组织部在“三类人员”选配工作中履责不力。永乐江镇党委、安仁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三类人员”选配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永乐江镇党建办工作人员谢琴珠被确定为承坪乡副乡长提名人选。谢琴珠被取消承坪乡副乡长提名人选资格;镇党建办、组织办组织干事陈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镇党委原副书记王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镇党委原书记谭新良,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干部组组长周纪鑫,县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主任、干部监督组组长唐洪亮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干部工作的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谭兴才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正处级退休干部姚希亮干扰换届。姚希亮在会同县委换届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夕,通过与会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老干局局长粟烨交谈,认为其儿子会同县坪村镇党委书记、县级后备干部姚霁恒在换届中进入县级领导班子的希望不大。为使儿子得到提拔重用,在其侄子姚佳良(社会人员)和姚佳良在中方县委政法委办工作的同学张玲艳的帮助下,捏造事实、匿名举报,涉及会同县10余名领导干部,并将举报材料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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